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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没有奴仆,只有雇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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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一些资料,惊讶的发现,在宋朝基本上没有奴仆一类,甚至大宋法律都明文规定不许蓄奴,更多是一类签订契约,有年限,类似于雇佣关系。
在签订契约后,彼此之间并没有决定人身自由权利,如果彼此不满意,是可以接触契约,其中有长契和短契,甚至一些短工,与现在公司聘请员工有些类似。
当时田地耕种有这样存在,长期耕种的佃户,需要交租子,稳定户型,也有一些不固定,或者从其他地方流落此处,几年后会离开,这一类叫做客户。
当然还有一些游侠儿,属于泼皮一类,如《水浒传》里被鲁智深降服那群流氓。
总之而言,宋朝名义上基本排除了奴仆一类,与唐朝部曲,明清家奴相比,真的文明了好多。
当然,这也许对于宋朝并不压抑商业有关,这也是为什么宋朝是最富有的朝代。
只可惜,这种契约雇佣关系存在的时间并不长,随着大宋灭亡而流失。元朝基本上汉人都是奴隶,到了明朝,是半奴半雇佣相互并存,出现了生死契约的家奴和佣工,到了清朝,基本上家奴更多,雇佣关系基本上消失。
(当然,不排除宋朝也有一些特权者,把雇佣当成家奴用,必定那是特权社会,与现在社会还是没办法比较)


1楼2017-07-17 21:43回复
    士农工商士大夫的天下 商人是最被看不起的 宋代是有奴仆制度的 宦官就是皇族的奴仆 奴仆的自称也是小人而不是奴才 奴婢。奴多用于女性自称 宋代天圣令明确规定主人和奴仆的关系甚至外族奴仆可以被当成奴隶和牲畜一样对待。宋史 太宗 太平兴国初,右监门卫率府副率王继勋分司西京,强市民家子女以备给使。小不如意,即杀而食之。以槥椟贮残骨,出弃野外。女侩及鬻棺者,出入其门不绝。居甚苦之,不敢告。帝在籓邸,颇闻其事。及即位,会有诉者,亟命雷德骧往鞫之。继勋具服,所杀婢百馀人。乙卯,斩继勋并女侩八人于洛阳市。长寿寺僧广惠常与继勋同食人肉,帝令先折其胫,然后斩之,民皆称快。御林军将领掳民女为奴隶杀女奴烹饪吃人肉 这些血淋淋的记载明确表示宋朝当时是有奴隶制存在的


    IP属地:上海3楼2017-07-18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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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angyu24156
      奴婢贱口交易在宋代已不合法
      贩卖儿童妇女是一种非常古老的营生了。按《周礼》,先秦时已有合法的奴婢交易市场,政府设了“质人”一职,“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车辇、珍异”,这里的“人民”,便指奴婢,跟“牛马、兵器、车辇、珍异”一样都是供交易的货物。
      东晋时,政府还从奴婢交易中征税。《隋书·食货志》载,“晋自过江,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有文券,率钱一万,输估四百入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税率为4%,其中3%由卖家承担,1%由买家承担。
      其实在宋代之前,中国社会一直存在着“奴婢贱口”制度,奴婢在法律上被划入贱民,不具备“国民”身份,而是视同主家的私有财产,可以牵到市场上买卖,如《唐律》便明文规定:“奴婢**,律比畜产”;“奴婢既同资财,即合由主处分”。贩卖奴婢是合法的,跟你牵头牛到市场上贩卖没有什么区别。
      此外,历代都有不合法的人口交易,叫做“略卖人口”,包括略卖良民、将别人家的奴婢拐了贩卖(相当于侵犯别人的财产权)。这种人口买卖是法律不允许的。
      入宋之后,奴婢贱口制度开始瓦解,宋代“奴婢”的涵义已不同于之前的“奴婢贱口”,不再是主家的私产,而是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自由民。奴婢与主家的关系也不是人身依附关系,而是经济意义上的雇佣关系,法律将这些奴婢称为“女使”、“人力”。雇佣奴婢必须订立契约,写明雇佣的期限、工钱,到期之后,主仆关系即解除。为了防止出现终身为奴的情况,宋朝法律还规定了雇佣奴婢的最长年限:“在法,雇人为婢,限止十年。”也就是说,从前那种合法的奴婢贱口买卖,在宋代已经不合法了。 苏汉臣《冬日婴戏图》局部
      当然,奴婢贱口制度在宋朝的瓦解有一个过程,大致而言,北宋时尚有良贱制度的残余,所以还有零零星星的合法的奴婢贱口交易;到了南宋时期,良贱制度就基本上消亡了,不再有合法的奴婢贱口交易了。我们说,美国用一场南北战争结束了奴隶制度,宋朝则靠文明的自发演进逐渐告别了奴婢贱口制。可惜这个“去奴婢化”的进程在宋亡之后又中断了,元明清时期均出现了奴婢贱口制的回流。
      需要注意的是,宋人在语言习惯上还保留着“奴婢”的说法,也经常将“雇佣”与“买卖”混用。《宋刑统》由于照抄唐律的原故,也存留大量的“奴婢”字眼,容易让不明就里的读者误以为宋代还有奴婢贱口制度。这一点我们在读史时不可不察。其实,南宋人已经说明白了:“《刑统》皆汉唐旧文,法家之五经也。国初,尝修之,颇存南北朝之法及五代一时指挥,如‘奴婢不得与齐民伍’,有‘奴婢**,类同畜产’之语,……不可为训,皆当删去。” 刘松年《傀儡婴戏图》


      IP属地:江西5楼2017-07-18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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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要找几篇关于宋的佃农状况的文章?
        特别是南宋,对佃农是很惨的,和农奴没啥差别了


        来自手机贴吧6楼2017-07-19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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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朝的奴婢“律比畜产”,宋朝的奴婢是“雇佣良民”。唐朝的佃农、奴婢是奴,宋朝的佃农、奴婢是人。唐朝的农奴像狗一样在市场和驴一起被买卖。“奴婢**,类同畜产”“买奴婢、马牛驰骡驴等,依令并立市券。”他们没有人的自由只是主子的私有财产。“奴婢、部曲身系于主”、“奴婢既同资财,即合由主处分。”他们没有翻身的一天,永远是奴。而宋朝的佃农有人身的自由,“不愿开垦者,即许退田别佃。”他们还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地主、商人、将军、官员。唐宋差距有多大,是畜产与良民,奴与人的差距。
          @重九举义护国军


          IP属地:江西7楼2017-07-19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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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7-07-19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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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奴隶不是奴隶社会才有吗,到隋唐就该没了吧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7-07-19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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