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因为路过圣丹尼斯,天黑了,人困马乏就想找酒吧住一夜恢复下状态,明天白天再跑图。我就骑着白色阿拉伯,一路哒哒哒的走进了圣丹尼,因为马背后有皮子就想着先卖了猎人再去酒吧,刚进市场门然后就听到背后马一声惨叫,我就回头看看咋回事。然后就看到一辆电车刮了我的马屁股,给我阿拉伯撞倒了,好死不死的正好一个骑马走到我倒地阿拉伯旁边,我阿拉伯起身动作给他掀倒了,他直接倒在电车前面,电车直接开过去了。然后我阿拉伯起身直接又直接马惊了,又从那个倒霉蛋尸体上踩了过去。然后砰一个提示,我被通缉五十块。我当时愣愣的。然后马跑了,路边行人直接冒出一堆警察瞄准我。我就一个想追马的动作,警察直接就开枪了,就这样我一边打一边跑。最后被乱枪打死了。本来要卖的皮子没了马跑丢了,还挂了一个200块赏金,很明显那个人是电车压死的啊?都开过去了,我都站着没动,为啥赏金算我的?请问大佬,这种情况我该怎么起诉这种不公行为?责任该怎么划分?法院会不会听我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