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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会违背语法吗”:略论语法本质暨廓清代词“其”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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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空。


IP属地:四川1楼2023-08-05 11:50回复
    某贴下有个吧友说:“你想没想过,古人可能也不一定总是严守语法”。
    我认为他这个说法大概只是想当然,多半没有确切依据。古人,特别是一流名家,不合语法的情况即便有,也应该是极少个例,不会是一个常见现象。
    为什么任何语言都会存在语法,并且能在无明文规范的漫长历史中,都能令所有人自觉遵守呢?
    这就好像问为什么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车都有一个统一的靠左行或靠右行的标准,及其他种种规则;因为没有这种规范,交通运行就会混乱、不畅乃至危险;只有形成并运用了这些规范,交通才能流畅高效地运行。
    语言也是一种“交通”,是信息的交通,人类社会百年千年地存续着,语言交流每天都在进行,当然会形成相应的“交通规则”,不至于每句话意思都不完全明确,总是猜来猜去。
    以最基本的一个语法分支——语序而言。如果我们想表达“我爱你”这个意思,那么就要有三个义素“我”“爱”“你”。如果没有一种固定的组织方式,把这三个义素组织起来,只是零散无序地分别说出这三个东西,那么就有一个问题:
    这三个东西的有效组合可能是“我爱你”,也可能是“你爱我”;别人根本搞不清是哪一个。
    所以就固定规定,必须爱放在中间,爱别人的一方放在前面,被爱的放在后面。“我爱你”这个句式代表我爱一个人,而被爱的这个人是你。
    这就是现代汉语和现代英语等语言的基本语序规定。这只是个规定,不是必然,拉丁语和现代意大利语的“我爱你”就是“你”+“爱我”(Te amo/ Ti amo,amo=ama(爱的词根)+o(表我的后缀));
    主述宾三个义素成句时怎么排序,就像行车往哪边靠,不同国家/地区之间规定不一样,但是一个国家/地区(语言区内部肯定是一样的。这种规范公式是人们能够高效、准确沟通,而不用每句话都猜来猜去的基础。
    以此类推,经过无数语言交流磨合统一的这样的规范公式积累起来,就成了“语法”这个整体。
    首先,语法不是成文法,是习惯法和判例法,是先有一种人们为了高效沟通不得不遵循的内在的词和构词元素组织规律,而后人根据研究整理语言实际,将他总结出来的。
    而不是哪个圣贤预先经过缜密思考,统一制定出来,让大家严格遵守的。
    语法的尺度,就是便利、明确和高效沟通的最低尺度。
    其实语法总是很宽松的,不是什么神秘高深玄奥困难的东西。
    只有对该语言不熟悉的小孩,外国人或智力障碍者才会在这个上面有障碍,而留下传世篇章的古人,怎么可能连这最基本的要求都达不到呢?
    就好像交通规则,只要是个熟练的司机,都能够掌握遵守;一个拥有顶尖驾驶技术的大师,怎么可能交通规则方面都会有障碍?


    IP属地:四川2楼2023-08-05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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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言作为一套规则工具,掌握和运用的可能性在于他的词汇是有限的,规则(组合方式)也是有限的,方可以有限之元素和工序生成无限和万应的语句。
      所以不可能一句话是一个语法,各种句式往往是公用的简单组合规则的综合运用,这是语法一致性和一贯性的基础,句法分析也不能图用一个方法能解释清楚这个句子就ok,要经得起成分替换的检验。(不得不说索绪尔明确总结和提出“聚合-组合关系”功德无量)
      不明白这一点,就会像某些贵物一样,觉得“得反晋国,晋楚治兵,遇于中原,其辟君三舍”的“其”解释成“我”可通,所以“其”这里就是“我”,不是别的意思,这代表着“其”可以表示“我”的意思并作主语。于是诞生了滑天下之大稽的旷古奇闻:“其”居然有“我”的意思。
      此外,也会像某些贵物一样,在对“及其……”“以其……”等系列句子中,我好心劝他试着把里面的“其”替换成“彼”“吾”“尔”“厥”“尔”“女(汝)”等明确为主宾格的代词,看看对不对,有没有时,满口“我不听”。以其浅薄无知和自以为是掩耳盗铃,讳疾忌医,抗拒思考,甘于无知无畏。


      IP属地:四川3楼2023-08-05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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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贵物只图在辩论上压倒别人,当自己被打脸时却毫不懂得对等反思。
        他搬出吕叔湘“其只作领格,这是先秦的情况”来试图压服别人,你看吕大师都这么说,你还不服?
        好,既然只要是吕大师说的,谁都得服气,那你自己就列举了一堆先秦的句子,把其中的“其”因你的无知胡乱解读为主宾格代词,明显违背了吕大师的圣言,怎么吕大师管的了别人,管不了你?别人必须服,你可以不服?
        最讽刺的是,反倒是别人的观点根本和吕叔湘这句话不冲突,而他自己却反复挨打地老天荒。
        和人斗法,祭出的法器全部都是朝自己开整的,这个道行真的一言难尽。


        IP属地:四川4楼2023-08-05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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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个吧的知识水平一贯惨不忍睹,稍微有点古汉基础的只有质实刚健(人我很讨厌但是学问是有的)、九如、白牛几位。白牛还不上线了。大部分人还停留在“二千石的石读担,电视剧里都这样读的,你读石字本音,你就是没文化,活该被我喷”的水平,因此有些稍微深一点的东西,本来我是不想细讲的,难免对一些传统的过失的理论有所颠覆,所以一讲就要被批“离经叛道”,以致讼案缠身,谤满天下。
          为什么说形如“及其未既济也”一类句式中,”其“只能解释为领格,而不能解释为主格?
          第一,我们把这种句式中的”其“代换成明确作主格的代词,如”彼“之类,去审视他对不对?
          ”及彼未既济也“,这个就是考验语感的时候了,所读不盈卷的小白可能觉得没什么问题,但是稍有阅读量的就会感觉不对劲,非常不对劲。不对劲在哪里?也许说不上来。反正这类句子翻遍古书也找不出来。
          第二,我们对比一下以下例句:
          ◎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
          ◎秦之遇将军,可谓深矣
          然后我们做两个实验。
          第一个实验,这类句式删去“之”。结果勉强读得通,但非常不地道,几乎没有典范篇章会这样写。
          第二个实验,把他盗、秦、夷狄代换为“其”:
          ◎备其之出入与非常也;
          ◎其之遇将军,可谓深矣;
          很明显,三个纯正病句,这个要还看不出来,古汉不适合你,及早离去。而如果把三个主语连之一起替换成“其”,就对了:
          ◎备其出入与非常也;
          ◎其遇将军,可谓深矣;
          所以看懂了吗,“其”相当于充当主语的名词代词加“之”。这个“之”传统上通常解释为主谓之间,我觉得这就是过时的理论,这明显就是“的”的意思。
          这类句式的原理就是,要让一个带有发出者的动作成为主语或介宾结构的宾语,如何表达;地道古汉的方案就是视为名词,从属于动作的发出者,以施动者为领格。用英语来模拟一下,就相当于I love you deeply→my loving you (is deep).【当然,这就是个模拟示意,英语中实际上没有这个句式】


          IP属地:四川6楼2023-08-05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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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语法, 不过语言使用规律之总结, 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诸子百家,四书五经, 其句法多有抵牾,在解其意而已。 文无第一, 若执所谓"语法“以规其余, 是谓偏矣。


            IP属地:江苏7楼2023-08-0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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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到现在都不懂什么叫宾语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3-08-06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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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有朋友问到,我就把“动词+于+名词”这个结构的两种不同情况小结一番,让某些以其昏昏,妨人昭昭者好好看看:
                第一种情况,参见《荀子》:“通者常【制人】,穷者常【制于人】”中的“制于人”;这是及物动词的被动结构。这种情况,两者意思正好相反,绝不等同。
                第二种情况,是本没有接名词资质的动词,以“于+名词”介宾结构作状语的形式来实现及物意图。比如“贰于楚””禅于魏“”胜于汝“”至于顿丘“。
                第二种情况值得好好说一下,理论上讲,这种情况下”动词+于+名词“也是不等于“动词+名词”的,因为后者违反句法,是病句,这种情况下这个动词本身是不及物动词,不能直接动词。
                但是实际上随着汉语发展演变,一些不那么规范和雅正的用法在不断产生,“胜”“至”都本是不及物动词,按理说不该有“胜某人”“至某地”这种用法,但是通俗用法中确实逐渐衍生出来了,这时意义就和传统典范汉语中的“胜于某人”“至于某地”相等了。
                这是用法讹变的结果,不能说明“动词+于+名词”=“动词+名词”是一条通规,更不是什么“可以省略于”;就算勉强饶过第二种情况,也管不着第一种情况。
                再者,就算不论这一点,“曹丕禅汉”依然滑天下之大稽,即便开后门允许你讹变,让“禅于某”=“禅某”,那也是“汉献帝禅魏”而不是“曹丕禅汉”。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就更离谱了,这种情况下,有没有这个“于”,意思截然相反,这都能省,我就彻底服啦。


                IP属地:四川10楼2023-08-07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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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规避不了,战国后期开始言文分离,汉末魏晋进入中古汉语时期,差异愈甚。一个时期的口语俗辞影响着其时代的书面著作,每代文言作品很难都不犯语法“错误”。
                  譬如,聊斋志异里面便有很多白话词,比如,个儿郎、我两个。
                  再前面点的,杜甫的阿房宫赋:后人哀之而不见之「不之鉴」,(或:弗鉴。弗是入声,不、之合音)
                  三国演义这种“浅文言”文学著作更是融进大量明代的民间白话:哥哥差矣。量此村夫,何足为大贤;今番不须哥哥去;他如不来,我只用一条麻绳缚将来!(不过土话确比文绉绉的语句更加能体现张飞的个性)
                  「其」亦同揆,「其」除去用为假借或祈使、疑问等语气词外,是作为充当属格的代词,但「其」后多接名词或体言化形容词,如:其人、其贤、其心等。
                  六朝骈文成风,用来对应「其」的第三人称代词,如尚书代词很常用的「厥」,能够自己单独作主语,而「其」为代词,则后面一般是接名词或者是接形容词,就不能把「其」单独放在主语位置上连接谓语动词。部分古文家、经学家有把代词「其」径接用为主语,很是罕见,大抵是中古以后出现这种现象的。
                  类似情况还有「吾/予/余」和「我」,「汝/女」跟「尔」(乃,而,若皆是「女」的音变)。
                  由是可见,语言之发展在本质上无时无刻地影响着书面文字,纵是稔读经典的韩愈也不能辟易“用错”语法。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3-08-08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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